据News1 5月13日报道,近期,关于韩国合成尼古丁产品的监管争议已延伸至固体尼古丁电子烟的税制设计,引发政策层面关于税负公平与监管漏洞的进一步讨论。
行业人士指出,目前市场所称的“固体型”尼古丁电子烟,依据《烟草事业法》被分类为“烟草固形物电子烟”,其结构上以烟草固形物为核心,并通过电子设备加热后产生蒸气供用户吸入。
该类产品早在2017年由日烟国际韩国公司(JTI Korea)、2019年由英美烟草韩国公司(BAT Rossmann)进入市场,当时虽存在与同类加热不燃烧产品的税负差异,但未曾引发重大争议。随着销售疲软,主流烟草企业逐步退出,目前市场主要由中小企业维持供应,其当前销量甚至不足大型企业首次推出时销量的10%。
固体型尼古丁产品采用重量计税方式,参考了日本的相关制度设计。即便在日本,此类产品相较于加热卷烟税负低约70%,但已连续销售12年,始终未引发严重税收规避的政策疑虑。韩国业界对当前“中小企业销售即引发税制争议”的现象表达质疑,认为这是“双重标准”的体现。
与此同时,业界普遍认为,比固体型尼古丁产品更紧迫的问题在于合成尼古丁的监管缺口。合成尼古丁因未直接源自烟叶,当前不在《烟草事业法》的定义范围内,因此逃避了烟草消费税负担,也不受限制在线上销售、自助售货、青少年接触等方面的规范。
尽管2024年2月国会企财委经济小组曾一度推进对合成尼古丁纳入监管范畴的法案审议,但最终因“需进一步研究”而未能成案。随着选举政治议程的推进,相关立法在短期内或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合法经营的固体尼古丁电子烟中小企业被描绘为“新型规避产品”,这是对守法主体的不公。他进一步表示,若当局真有意通过税收政策引导产业结构优化,或应借鉴固体型烟草当前按重量计税的模式,将其作为调节新型烟草产品的政策工具,而非作为问题焦点加以打压。
此前,韩国烟草管制研究与教育中心(Center for Tobacco Regulation and Education)于5月13日指出,当前流通中的固体尼古丁电子烟产品处于税制盲区,现行计税方式需尽快调整。
目前,韩国市场中的电子烟产品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尼古丁烟油浸润棉芯的液体型产品;另一类则为将尼古丁以固体形式与非尼古丁液体组合使用的固体型产品。这种结构差异直接影响税收计量基础与最终税负。
含液体尼古丁电子烟按所含尼古丁液体体积征收烟草消费税,税率为每毫升628韩元。作为对比,一包传统卷烟约征收1007韩元税款(0.7美元),同等烟碱含量的加热不燃烧烟弹约为641韩元(0.5美元)。而含固体尼古丁电子烟仅以尼古丁本体的重量计税,与其搭配使用的液体部分不计入税基。
例如,2毫升液体配合0.8克尼古丁固体的产品,仅需缴纳约70韩元(0.05美元);10毫升液体与2克尼古丁固体搭配时,税额约176韩元(0.1美元),显著低于同等尼古丁含量的其他产品。
该税制安排导致不同产品在市场上享有不对等的税收待遇,形成“结构性税负漏洞”。部分专家指出,这不仅削弱了税制的公平性与政策一致性,也可能对政府税收构成冲击,并为部分企业提供利用产品设计避税的空间,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不正当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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