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由市场和农村大集上出现了一种令人担忧的现象:烟丝、空烟管、小型卷烟机和已卷制的香烟的非法销售行为日益猖獗。这种现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烟草市场秩序,还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国家的税收造成了严重威胁。
在一些自由市场和农村大集上,烟丝、空烟管、卷烟器和自卷烟的销售行为屡见不鲜。这些摊位通常以“自产自销”、“传统工艺”等名义进行掩护,但实际上却从事着非法经营活动。例如,广西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烟草专卖局在联合执法中发现,部分乡镇集市存在非法销售烟丝、散支烟和空管烟的行为,现场查获大量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此外,网络平台也成为了非法销售烟草制品的新渠道,一些主播通过使用暗号(如将烟丝称为“猫粮”,卷烟机称为“订书机”)来规避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均属于烟草专卖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因此,自由市场和农村大集上未经许可销售烟丝、空烟管和自卷烟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非法生产的烟丝和自卷烟往往缺乏质量监管,生产过程中可能使用劣质原料、非法添加物质,甚至卫生条件不达标。这些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可能导致多种疾病,甚至危及生命。
烟草行业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非法销售烟丝、空烟管和自卷烟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冲击了合法的烟草零售户的经济利益。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烟草专卖局应加大对自由市场和农村大集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同时,应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非法烟草经营的良好氛围。针对网络平台上的非法烟草销售行为,相关部门应加强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行为。电商平台也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入驻商家的审核和管理,杜绝烟草专卖品的非法销售。
执法部门应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商户和群众普及《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提高公众对非法烟草经营危害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自由市场和农村大集上销售烟丝、空烟管、卷烟器和自卷烟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还对消费者健康、国家税收和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威胁。面对这一乱象,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这一现象,维护烟草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国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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